招标概要
榕江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榕江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监理已由 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局以黔东南发改审批〔2023〕78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榕江县农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单位自筹资金、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榕江县农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竞争性谈判。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榕江县
2.2 项目规模:榕江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监理包含的范围
2.3 监理服务期限:365天
2.4 招标范围:榕江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监理包含的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24日09时00分至2024年01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榕江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监理已由 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局以黔东南发改审批〔2023〕78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榕江县农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单位自筹资金、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榕江县农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竞争性谈判。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榕江县
2.2 项目规模:榕江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监理包含的范围
2.3 监理服务期限:365天
2.4 招标范围:榕江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监理包含的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24日09时00分至2024年01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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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韩晓
手机:1369366145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hanxiao@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61006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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