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襄州区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分拣中心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二期)已由襄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襄区发改审批【2023】1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襄阳市襄州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襄阳市襄州区城市管理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襄州区
建设规模:建设一座可回收分拣中心,设计规模等级为小型厂房,建筑面积2077.70平方米,计容面积4155.4平方米,结构形式门式钢架,跨度32米,建筑高度8.15米(鰤口高度),9.50米(建筑高度);配套建设室外工程(绿化、道路、护坡等)。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设计变更及现场跟踪服务、采购、施工、配合验收、移交、保修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负责协助配合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2.4其他:(1)合同估算价915.47万元( 其中包括设计费、建筑安装费) (2)计划工期300日历天(其中:中标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报图审,图审完成后 1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预算并报财政评审中心评审)。(3)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有关规程、规范、技术要求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的深度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并满足招标人功能性要求。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录,以本招标公告附录为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标段中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它要求:
投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1 个标段。如果同一中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名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按照标段最高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 年 1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 月 30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襄州区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分拣中心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二期)已由襄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襄区发改审批【2023】1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襄阳市襄州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襄阳市襄州区城市管理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襄州区
建设规模:建设一座可回收分拣中心,设计规模等级为小型厂房,建筑面积2077.70平方米,计容面积4155.4平方米,结构形式门式钢架,跨度32米,建筑高度8.15米(鰤口高度),9.50米(建筑高度);配套建设室外工程(绿化、道路、护坡等)。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设计变更及现场跟踪服务、采购、施工、配合验收、移交、保修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负责协助配合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2.4其他:(1)合同估算价915.47万元( 其中包括设计费、建筑安装费) (2)计划工期300日历天(其中:中标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报图审,图审完成后 1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预算并报财政评审中心评审)。(3)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有关规程、规范、技术要求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的深度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并满足招标人功能性要求。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录,以本招标公告附录为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标段中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它要求:
投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1 个标段。如果同一中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名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按照标段最高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 年 1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 月 30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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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静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lijing@dlzb.com
电话:010-53605601
QQ:48492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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