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项目名称: | 中油测井质量安全监督中心高温高压试验装置(辽河)及辅助设备维修保养服务(二次) |
项目概况: | 1.1本项目为中油测井质量安全监督中心高温高压试验装置(辽河)及辅助设备维修保养服务(二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质量安全监督中心,资金来自企业自筹。1.2项目内容:质量安全监督中心高温高压试验室(辽河)现有1套高温高压试验装置,需委托外部维修单位对其进行年度维保,为保证维修保养服务质量,降低维保成本,需对高温高压试验装置控制系统、压力系统、温度系统、行吊及其辅助设备开展维保服务。1.3服务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辽河分公司院内。1.4维修交付期限:维修保养3个工作日内完成。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1.6项目预算:30万元(不含税)。" |
项目单位: | 质量安全监督中心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项目分类: | 三类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2.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参与报名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报名)。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2.2财务要求:供应商未被责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办的情形(提供承诺函)。2.3业绩要求:提供2021年01月01日至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止至少1项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及对应发票)。2.4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2.5其他要求:①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中油测井限制投标的潜在供应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供应商(复查合格的除外),报名将被否决。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报名。③参加谈判的响应人需要提供承诺:不得有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范围内领导干部、党员及以及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在非管理岗位履行管理职责的人员,以及以上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现场一经查实作否决采购处理,如合作以后发现的取消合作资格。2.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3.1 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24年1月24日9:00至2024年1月26日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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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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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wangchao@d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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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600977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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