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储备库及管输工程数智化工程项目已由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100.0%,招标人为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山东振华石油能源储备公司、辽宁振华石油能源储备有限公司、辽宁振华石油管道储运公司。。
2.2 项目建设规模: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2.3 服务期限:详见招标范围。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结合山东振华石油能源储备有限公司、辽宁振华石油能源储备有限公司及辽宁振华石油管道储运公司数智化需求,搭建一套储运工程数智化管理系统,业务范围要求基于统一的工业互联网支撑平台覆盖建设期的智慧化工地管理,以及生产运营期的安全管理、环保管理、消防管理、敏捷应急、智能巡检、储运管理、设备管理、能源管理、在线监测预警、三维地图集成服务和综合展示看板等,在振华石油总部设置管理驾驶舱,同时配套相关硬件,并集成各子公司建设完成后的SCADA、工业电视监控系统、自控系统和通信系统等系统,以实现自控层、业务执行层和运营管理层的互联互通;网络安全方面要求按照等保三级水平进行建设,从子公司至总部的相关光纤租赁不属于本工程的工作范围。 服务期限: 1)山东振华石油能源储备有限公司、辽宁振华石油能源储备有限公司及辽宁振华石油管道储运有限公司要求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45个日历日内完成智慧工地部分的开发及验收。 2)中标商待接到山东振华石油业主软件开发及硬件采购通知后或合同签订后12个月完成除智慧工地外其他数智化部分的交付工作,并完成验收。 3)中标商待接到辽宁振华石油业主软件开发及硬件采购通知后或合同签订后24个月完成除智慧工地外其他数智化部分的交付工作,并完成验收。 4)振华总部软件及硬件的安装调试与辽宁振华石油项目同步完成联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第三方财务审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并加盖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三年内(2021、2022、2023),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 (6)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和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在联合体协议的相应位置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字或名章(联合体牵头人需加盖交易平台的电子公章),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投标要求的相应资质。 (2)联合体各方应指定一方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3)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承包范围、权利义务;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 (5)联合体各方须以牵头人的名义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23日 23时55分00秒至2024年01月28日 23时55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储备库及管输工程数智化工程项目已由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100.0%,招标人为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山东振华石油能源储备公司、辽宁振华石油能源储备有限公司、辽宁振华石油管道储运公司。。
2.2 项目建设规模: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2.3 服务期限:详见招标范围。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结合山东振华石油能源储备有限公司、辽宁振华石油能源储备有限公司及辽宁振华石油管道储运公司数智化需求,搭建一套储运工程数智化管理系统,业务范围要求基于统一的工业互联网支撑平台覆盖建设期的智慧化工地管理,以及生产运营期的安全管理、环保管理、消防管理、敏捷应急、智能巡检、储运管理、设备管理、能源管理、在线监测预警、三维地图集成服务和综合展示看板等,在振华石油总部设置管理驾驶舱,同时配套相关硬件,并集成各子公司建设完成后的SCADA、工业电视监控系统、自控系统和通信系统等系统,以实现自控层、业务执行层和运营管理层的互联互通;网络安全方面要求按照等保三级水平进行建设,从子公司至总部的相关光纤租赁不属于本工程的工作范围。 服务期限: 1)山东振华石油能源储备有限公司、辽宁振华石油能源储备有限公司及辽宁振华石油管道储运有限公司要求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45个日历日内完成智慧工地部分的开发及验收。 2)中标商待接到山东振华石油业主软件开发及硬件采购通知后或合同签订后12个月完成除智慧工地外其他数智化部分的交付工作,并完成验收。 3)中标商待接到辽宁振华石油业主软件开发及硬件采购通知后或合同签订后24个月完成除智慧工地外其他数智化部分的交付工作,并完成验收。 4)振华总部软件及硬件的安装调试与辽宁振华石油项目同步完成联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第三方财务审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并加盖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三年内(2021、2022、2023),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 (6)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和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在联合体协议的相应位置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字或名章(联合体牵头人需加盖交易平台的电子公章),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投标要求的相应资质。 (2)联合体各方应指定一方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3)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承包范围、权利义务;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 (5)联合体各方须以牵头人的名义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23日 23时55分00秒至2024年01月28日 23时55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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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琳
手机:1365122799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lin@dlzb.com
电话:010-63963855
QQ:3920617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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