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购2024年中国电信黔西南分公司普安县人民法院新审判大楼信息化系统服务及配套设备集成采购,本次采用单项合同形式采购,预估金额875328.00元人民币(不含税)。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普安县人民法院新审判大楼信息化系统服务及配套设备集成采购,具体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2.2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份额。
1.2.3交货时间:中选人在接到甲方发货通知后10日内将订单所有设备交货至甲方指定的安装地点,同时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特别说明:若遇特殊情况造成中选人不能按时交货,经甲方同意,交货时间可顺延。)
1.2.4服务期限:自甲方验收通过之日起1年。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875328.00元(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1★参选人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本次比选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6)本次比选接受代理商参选,代理商参选的应提供针对该项目的厂商授权函(一个厂商仅能授权一家代理商,一个厂商授权多个代理商的授权无效)。
(7)参选人须承诺所提供的系统平台能无缝对接到现有系统平台。
(8)本次参选的产品(防火墙)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01月24日9:00至 2024年01月26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
1.1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购2024年中国电信黔西南分公司普安县人民法院新审判大楼信息化系统服务及配套设备集成采购,本次采用单项合同形式采购,预估金额875328.00元人民币(不含税)。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普安县人民法院新审判大楼信息化系统服务及配套设备集成采购,具体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2.2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份额。
1.2.3交货时间:中选人在接到甲方发货通知后10日内将订单所有设备交货至甲方指定的安装地点,同时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特别说明:若遇特殊情况造成中选人不能按时交货,经甲方同意,交货时间可顺延。)
1.2.4服务期限:自甲方验收通过之日起1年。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875328.00元(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1★参选人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本次比选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6)本次比选接受代理商参选,代理商参选的应提供针对该项目的厂商授权函(一个厂商仅能授权一家代理商,一个厂商授权多个代理商的授权无效)。
(7)参选人须承诺所提供的系统平台能无缝对接到现有系统平台。
(8)本次参选的产品(防火墙)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01月24日9:00至 2024年01月26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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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凯
手机:1366110461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kai@dlzb.com
电话:010-53658213
QQ:163460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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