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塘坊商业中心公区精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塘坊商业中心项目已由徐州市行政审批局以徐行审投备【2020】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市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塘坊商业中心公区精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纬31 路以南,沟棠路以西。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装修面积约200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600万元。
2.1.4工期要求:100日历天,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算。
2.1.5 其他: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塘坊商业中心公区精装修工程施工;包含塘坊商业中心公区精装修工程,主要拆除部分原有墙体、地面铺装、墙面装饰、吊顶及与装修工程相配套的给水、排水、供电、消防拆改、通风、空调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25日9时30分;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12月25日9时30分。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塘坊商业中心项目已由徐州市行政审批局以徐行审投备【2020】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市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塘坊商业中心公区精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纬31 路以南,沟棠路以西。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装修面积约200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600万元。
2.1.4工期要求:100日历天,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算。
2.1.5 其他: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塘坊商业中心公区精装修工程施工;包含塘坊商业中心公区精装修工程,主要拆除部分原有墙体、地面铺装、墙面装饰、吊顶及与装修工程相配套的给水、排水、供电、消防拆改、通风、空调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25日9时30分;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12月25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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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孟娜
手机:135225508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mengna@dlzb.com
电话:010-53658203
QQ:192125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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