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市涧西区湖北片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监理服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招标人为洛阳市西苑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阳市涧西区湖北片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监理服务(项目代码:2310-410305-04-02-956126);
2、招标编号:涧西工服招标(2024)0014号;
3、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央补资金+专项债资金+自筹资金,100%;
4、建设地点: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以北,景华路以南,周山大道两侧;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6、项目概况:此次为洛阳市涧西区湖北片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监理服务招标。
本项目改造及新建总面积179511.00㎡,其中:修缮改造建筑面积133511.00㎡,新建建筑面积 26000.00 ㎡,新建地下停车场及人防工程 20000.00㎡。路面硬化提升730.00m,停车位改造920个(含智能充电桩)、给排水管道改造450.00m,电力通信改造730.00m 以及消防、暖通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7、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8、监理服务期:本项目工程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备案标准;
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11、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2851829.4元,招标控制费率:本项目建安工程费金额的0.6%;
12、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2023年6月以来缴纳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中标后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hngcjs.hnjs.gov.cn)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01月24日至2024年01月30日24:00,(请登录)获取。
本招标项目洛阳市涧西区湖北片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监理服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招标人为洛阳市西苑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阳市涧西区湖北片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监理服务(项目代码:2310-410305-04-02-956126);
2、招标编号:涧西工服招标(2024)0014号;
3、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央补资金+专项债资金+自筹资金,100%;
4、建设地点: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以北,景华路以南,周山大道两侧;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6、项目概况:此次为洛阳市涧西区湖北片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监理服务招标。
本项目改造及新建总面积179511.00㎡,其中:修缮改造建筑面积133511.00㎡,新建建筑面积 26000.00 ㎡,新建地下停车场及人防工程 20000.00㎡。路面硬化提升730.00m,停车位改造920个(含智能充电桩)、给排水管道改造450.00m,电力通信改造730.00m 以及消防、暖通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7、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8、监理服务期:本项目工程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备案标准;
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11、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2851829.4元,招标控制费率:本项目建安工程费金额的0.6%;
12、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2023年6月以来缴纳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中标后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hngcjs.hnjs.gov.cn)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01月24日至2024年01月30日24:00,(请登录)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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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韩晓
手机:1369366145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hanxiao@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61006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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