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采购项目名称:台前县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2024-01-13
三、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530000元
四、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粮食购销子系统、仓储保管子系统、安全生产子系统、数据采集和传输设备、综合布线子系统、集成与运维等6项内容(详见文件);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3、供货期限:20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小微型企业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300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5.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5.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法人的,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其它组织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作出承诺,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财务报告);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5、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应附信用记录承诺(格式见附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时不得分包,不得转包,(声明或承诺格式自拟)。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八、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九、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时间:2024年2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采购项目编号:2024-01-13
三、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530000元
四、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粮食购销子系统、仓储保管子系统、安全生产子系统、数据采集和传输设备、综合布线子系统、集成与运维等6项内容(详见文件);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3、供货期限:20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小微型企业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300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5.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5.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法人的,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其它组织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作出承诺,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财务报告);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5、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应附信用记录承诺(格式见附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时不得分包,不得转包,(声明或承诺格式自拟)。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八、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九、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时间:2024年2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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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孟娜
手机:135225508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mengna@dlzb.com
电话:010-53658203
QQ:192125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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