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高翔大道三期工程第三方监测,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项目业主为重庆科学城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现已具备比选条件,现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与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建设地点:含谷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高翔大道三期工程(K0+484-K1+536.585)起于一纵路,与兴谷路、崇兴路平交,终点接沿山大道。道路全长约1052m,标准路幅宽36m,双向六车道,设计时速60km/h,为城市主干道。
2.3 本次比选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360134元。
2.4 比选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施工期间、竣完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间的:边坡监测、深基坑水平位移监测、深基坑竖向位移监测、周边位移(水平净空收敛)监测、地表下沉监测、墙(坡)顶水平位移监测、墙(坡)顶垂直位移监测、拱顶下沉、变形点监测,及国家标准和地方规范要求开展的全部相关工程监测等服务内容。前述监测内容并非完全列举,具体监测范围及要求应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重庆市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设计要求,并达到验收合格标准。承担方应当根据施工图及工程施工现场需要编制监测方案,合理布置监测点位、监测内容及监测频率等。(注:承担方以实现监测效果,确保工程施工安全为目的,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自行编制监测方案,实施、完善监测点设置,合理调整监测频率和监测期数,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并按实结算)。具体包含按国家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完成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比选文件、比选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及其它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各种协调工作等。
2.5 服务期:完成项目施工阶段、竣完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应进行监测的全部服务。其中,施工工期暂定540日历天(具体以施工项目实际开工,竣工验收之日为准,监测服务期以实际工期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监测开始时间以委托方通知为准,承担方未经委托方允许擅自开工监测的,委托方不予认可。承担方应在监测工期内向委托方提交经项目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监测报告,监测频率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阶段平均按照至少每5天监测一次,缺陷责任期按委托方批准的监测方案执行。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比选申请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比选申请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专业范围必须包含工程测量)及以上资质。
3.2具备有效独立法人营业执照,比选申请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测能力,详见竞争性比选文件。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竞争性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 1月 23 日9:00时至2024 年 1 月 25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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