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招标编号: cscec202报名截止: 2024-01-27 08:30:00
为满足我单位生产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单位项目蚌埠市龙子湖工贸园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聚集区EPC项目(一标段)栏杆、扶手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格要求、能提供优质服务的单位参加投标及洽谈合作事宜。
一、招标形式及范围
1.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
1.2招标范围: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蚌埠市龙子湖工贸园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聚集区EPC项目(一标段)栏杆、扶手工程。详见合同范本。
1.3地点: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中环线以东,凤安东路以北
二、投标人资格
2.1中建二局当年合格分供方名录范围内的合格供方,或不在名录内具备引进条件并积极配合引进手续的分供方。
2.2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3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4在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与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及下属各分子公司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2.5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
2.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7与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合作过、接受商票(含业主商票)支付的单位同等价格下,优先中标。
2.8在报名截止后,供方云筑网企业信息中显示的企业联系人须为自然联系人且不同人名须不同联系方式,不可一致。
2.9如投标供方不满足以上任一要求,则取消报名资格或视为无效投标。
2.10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本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做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2.11投标人必须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三、招标原则
3.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2 由评标专家成员组成评标委员会,线上评标。
3.3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
四、定标原则
4.1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条件下综合价格最低者中标(税率相同);
4.2在同等条件下,与我公司有过合作经历,无不良记录的投标方我方会作为优先中标的参考因素。
4.3报价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至工程完工,由此产生的价格波动因素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自行承担。
五、质量要求
5.1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5.2如投标人达不到合同质量标准除自费返修至合同标准外,须承担质量违约金,具体详见分包合同约定
为满足我单位生产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单位项目蚌埠市龙子湖工贸园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聚集区EPC项目(一标段)栏杆、扶手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格要求、能提供优质服务的单位参加投标及洽谈合作事宜。
一、招标形式及范围
1.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
1.2招标范围: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蚌埠市龙子湖工贸园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聚集区EPC项目(一标段)栏杆、扶手工程。详见合同范本。
1.3地点: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中环线以东,凤安东路以北
二、投标人资格
2.1中建二局当年合格分供方名录范围内的合格供方,或不在名录内具备引进条件并积极配合引进手续的分供方。
2.2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3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4在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与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及下属各分子公司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2.5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
2.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7与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合作过、接受商票(含业主商票)支付的单位同等价格下,优先中标。
2.8在报名截止后,供方云筑网企业信息中显示的企业联系人须为自然联系人且不同人名须不同联系方式,不可一致。
2.9如投标供方不满足以上任一要求,则取消报名资格或视为无效投标。
2.10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本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做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2.11投标人必须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三、招标原则
3.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2 由评标专家成员组成评标委员会,线上评标。
3.3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
四、定标原则
4.1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条件下综合价格最低者中标(税率相同);
4.2在同等条件下,与我公司有过合作经历,无不良记录的投标方我方会作为优先中标的参考因素。
4.3报价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至工程完工,由此产生的价格波动因素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自行承担。
五、质量要求
5.1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5.2如投标人达不到合同质量标准除自费返修至合同标准外,须承担质量违约金,具体详见分包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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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煜
手机:1352085886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uyu@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84703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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