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江都区分公司速递部行政驻点营业服务项目(CZW)(第二次)。
1.2 采购内容
1.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江都区分公司速递部行政驻点营业服务项目(CZW)(第二次)
1.2.2采购内容:为江都区分公司速递部行政驻点营业服务项目,主要负责江都区行政服务中心“一网通办”中的邮政驻点服务。
1.2.3预算金额:采购预算为24.9万元(含税及相关费用)。采购预算金额为招标人根据采购经验和采购需求为基础进行的预估,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3服务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4服务期限:2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5本项目不设置分包。
1.6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均为无效报价,其投标将被否决。最高限价:
备注:最终结算按实际发生工时结算。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构。(提供承诺书、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2.3投标人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税率6%)。(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申请、不接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5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评审现场查询为准)。
2.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评审现场查询为准)。
2.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2.9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含下属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2.10投标人承诺为本项目提供项目管理人员且承诺项目管理人员成交后负责本项目日常管理,进行指挥调度、排班考勤、综合协调等管理等工作。(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及售价: 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1月29日,每日
9:0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下同)。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江都区分公司速递部行政驻点营业服务项目(CZW)(第二次)。
1.2 采购内容
1.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江都区分公司速递部行政驻点营业服务项目(CZW)(第二次)
1.2.2采购内容:为江都区分公司速递部行政驻点营业服务项目,主要负责江都区行政服务中心“一网通办”中的邮政驻点服务。
1.2.3预算金额:采购预算为24.9万元(含税及相关费用)。采购预算金额为招标人根据采购经验和采购需求为基础进行的预估,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3服务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4服务期限:2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5本项目不设置分包。
1.6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均为无效报价,其投标将被否决。最高限价:
分类 |
最高单价限价(元/小时) |
日工作时长 (小时) |
天数 |
2年总工时(小时) |
备注 |
常态化 |
24.8 |
9 |
250 |
9000 |
每周一至周五,行政服务中心全年工作日250天。 |
加班 |
24.8 |
5 |
52 |
1040 |
每周六对上日EMS邮件进行跟踪闭环。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构。(提供承诺书、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2.3投标人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税率6%)。(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申请、不接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5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评审现场查询为准)。
2.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评审现场查询为准)。
2.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2.9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含下属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2.10投标人承诺为本项目提供项目管理人员且承诺项目管理人员成交后负责本项目日常管理,进行指挥调度、排班考勤、综合协调等管理等工作。(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及售价: 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1月29日,每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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