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项目名称:吉安县路堤结合康黄安置房配电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备案表:3911989.34元】【采购预(概)算:3911989.34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完成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③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应同时具有承建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2月26日(北京时间)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备案表:3911989.34元】【采购预(概)算:3911989.34元】
采购需求:
进场登记编号 |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JC2024-28 |
吉安县路堤结合康黄安置房配电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
3911989.34 |
详见采购文件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③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应同时具有承建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2月26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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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超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chao@dlzb.com
电话:010-61396434
QQ:1600977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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