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2年绥化市青冈县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补充设计施工
2.2招标编号:QYXM
2.3建设地点:青冈县新村乡二排七村、四排七村、五排八村,芦河镇保国村和拥村。共涉及2个乡镇5个行政村。
2.4建设内容:修田间道路28.752km,全部为生产路(砂石路面);新建晒场4134平方米。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质量标准: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合格标准。
2.7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1123.145867万元。
2.9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3月1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计划工期:295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退休人员提供退休的佐证材料)(如使用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参与本项目投标,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中标后如发现或被举报查实该注册建造师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企业的中标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项目管理机构至少包括: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工长)(水利水电相关专业)1人、质量员(质检员)(水利水电相关专业)1人、安全员1人(具备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在施工过程中,如不满足施工要求,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人增加管理人员,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本企业在职施工人员。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具备良好信誉,投标人应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需出具“信用中国”网站或同级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结果(投标人应自行查询)(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下载时间为2024年1月23日00时00分至2024年 1 月 3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1项目名称:2022年绥化市青冈县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补充设计施工
2.2招标编号:QYXM
2.3建设地点:青冈县新村乡二排七村、四排七村、五排八村,芦河镇保国村和拥村。共涉及2个乡镇5个行政村。
2.4建设内容:修田间道路28.752km,全部为生产路(砂石路面);新建晒场4134平方米。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质量标准: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合格标准。
2.7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1123.145867万元。
2.9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3月1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计划工期:295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退休人员提供退休的佐证材料)(如使用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参与本项目投标,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中标后如发现或被举报查实该注册建造师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企业的中标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项目管理机构至少包括: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工长)(水利水电相关专业)1人、质量员(质检员)(水利水电相关专业)1人、安全员1人(具备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在施工过程中,如不满足施工要求,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人增加管理人员,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本企业在职施工人员。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具备良好信誉,投标人应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需出具“信用中国”网站或同级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结果(投标人应自行查询)(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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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恒
手机:132602304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heng@dlzb.com
电话:010-53658972
QQ:313100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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