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公告内容文档
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湛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平顶山市湛河区稻香路与湛南路交叉口东南角收储地块地表清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2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2024-01-44 | |||||||||||||||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湛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平顶山市湛河区稻香路与湛南路交叉口东南角收储地块地表清理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785,300.00元 | |||||||||||||||
最高限价:1360232.03元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采购内容:对平顶山市湛河区稻香路与湛南路交叉口东南角收储地块内约5.56万立方米土方及杂物进行清理、外运。 (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3)质量标准:合格; (4)工期:30日历天; (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
|||||||||||||||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以下对应材料之一:1)若为中小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2)若为监狱企业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投标人只需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01月23日 至 2024年02月01日,每天 |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韩晓
手机:1369366145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hanxiao@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61006708
手机:1369366145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hanxiao@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61006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