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泉州市德化县·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大兴堡修缮工程监理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德化县三班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及上级补助 ,招标人为德化县三班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德化县三班镇。
2.2工程建设规模:泉州市德化县·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大兴堡修缮工程位于德化县三班镇,本项目总投资3589068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工程范围内招标图纸规定的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的施工监理工作。
2.4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4.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监理服务费按施工中标价的1.5%计取(投标人若不按此填报,视为不响应实质性要求,按否决投标处理)。
2.4.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保修阶段监理服务费已计入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2.5 监理服务期限:365个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乙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合格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证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3.9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22日08:00至 2024年1月26日17:30(请登录)报名并获取招标资料。
招标资料每套售价 200 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 泉州市德化县·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大兴堡修缮工程监理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德化县三班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及上级补助 ,招标人为德化县三班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德化县三班镇。
2.2工程建设规模:泉州市德化县·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大兴堡修缮工程位于德化县三班镇,本项目总投资3589068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工程范围内招标图纸规定的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的施工监理工作。
2.4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4.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监理服务费按施工中标价的1.5%计取(投标人若不按此填报,视为不响应实质性要求,按否决投标处理)。
2.4.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保修阶段监理服务费已计入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2.5 监理服务期限:365个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乙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合格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证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3.9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22日08:00至 2024年1月26日17:30(请登录)报名并获取招标资料。
招标资料每套售价 200 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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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iaomin@dlzb.com
电话:010-88716602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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