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回县2024年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服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关于转发下达2023年增发国债第一批项目的通知(隆发改农【2023】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隆回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与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隆回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隆回县2024年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服务项目(服务名称)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隆回县2024年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服务项目
2.2 建设地点:花门街道、桃花坪街道
2.3 规模:设计服务费70.26万元,完成1.8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设计服务
2.4 招标范围: 花门街道、桃花坪街道的初步设计的服务范围,包括项目区实地测绘和勘察、平面图测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上图入库、标段送审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后续服务(包括施工阶段与验收阶段需要设计单位承担的信息报备服务、验收报件编制、设计评审及施工过程中项目新增变更等),项目完工后的布局图(所有单项工程编号)定位数据(ovobj;kmz;kml格式)。
2.5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截止时间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其中:
?初步设计:需在 2024年3月10日之前完成。
?施工图设计: 需在2024年3月 15日前完成。
?后续服务:后续服务期限为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
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
3. 投标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不低于以下资质之一的设计资质:(1)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2)农林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 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4)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引调水、灌溉排涝等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无
3.1.4 信誉要求:受到湖南省内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 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5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类或农业类相关工程专业中级(含中级) 及以上职称,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并提供查询网址、账户和密码) 。
3.1.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拟任本次项目服务团队的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具备相应的从业资质(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并提供查询网址、账户和密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其他要求: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 月19 日09时到2024年01 月26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隆回县2024年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服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关于转发下达2023年增发国债第一批项目的通知(隆发改农【2023】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隆回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与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隆回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隆回县2024年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服务项目(服务名称)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隆回县2024年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服务项目
2.2 建设地点:花门街道、桃花坪街道
2.3 规模:设计服务费70.26万元,完成1.8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设计服务
2.4 招标范围: 花门街道、桃花坪街道的初步设计的服务范围,包括项目区实地测绘和勘察、平面图测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上图入库、标段送审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后续服务(包括施工阶段与验收阶段需要设计单位承担的信息报备服务、验收报件编制、设计评审及施工过程中项目新增变更等),项目完工后的布局图(所有单项工程编号)定位数据(ovobj;kmz;kml格式)。
2.5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截止时间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其中:
?初步设计:需在 2024年3月10日之前完成。
?施工图设计: 需在2024年3月 15日前完成。
?后续服务:后续服务期限为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
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
3. 投标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不低于以下资质之一的设计资质:(1)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2)农林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 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4)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引调水、灌溉排涝等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无
3.1.4 信誉要求:受到湖南省内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 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5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类或农业类相关工程专业中级(含中级) 及以上职称,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并提供查询网址、账户和密码) 。
3.1.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拟任本次项目服务团队的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具备相应的从业资质(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并提供查询网址、账户和密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其他要求: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 月19 日09时到2024年01 月26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孟娜
手机:135225508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mengna@dlzb.com
电话:010-53658203
QQ:192125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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