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广水卷烟厂原联合工房改造项目物流设备采购及集成招标人为 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资金来源)建设单位(或称业主)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水卷烟厂自筹,招标人的资金来自广水卷烟厂原联合工房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合同收入,出资比例为 100% 。该标段/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水卷烟厂原联合工房改造项目(项目名称)物流设备采购及集成(标段/包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广水卷烟厂原联合工房改造项目
标段名称:物流设备采购及集成
项目批准文号:鄂烟工【2020】130 号
标段/包采购内容:用于烟用材料、叶片精选原、辅料及成品出入库3层4出口托盘垂直提升机、输送机、在线称重辊道输送机、地埋式RFID等物流设备购置及集成工程,具体招标内容包括上述设备的供货、运输(含装卸)、仓储、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免费质保维修、与货物有关的运输保险及其伴随服务,通过相关部门验收等。具体要求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招标要求。
设备交货地点:广水卷烟厂改造项目施工现场(到货后招标人指定具体地点)
计划竣工日期:2024-05-25
安全生产管理要求:无重伤及以上事故、无火灾事
文明施工管理要求:无环境污染事故、符合广水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要求
三方技术及服务协议要求:中标人需与建设单位、招标人共同签订三方技术及服务协议,明确各方的质量管理、技术支持、培训、配件、缺陷责任期及质量保修期维保服务责任等有关内容
采购设备技术要求:设备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设计制造验收标准,安装质量一次性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其它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招标要求。
其他要求:中标后7天内提供土建、电气、弱电等相关全套需求资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投标文件中装订复印件加盖鲜章);或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组织和实施本次招标范围内全部服务内容的合法企业。
3.2 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物流行业,有物流设备解决方案设计、供货、制造、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的相关类别的供货业绩(含托盘提升机等)。(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鲜章,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 若投标人是代理商,应取得投标设备制造商的项目授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应有相应品牌标识名牌),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5 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 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6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不得为亏损企业。
3.7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投标人信用良好的证明,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8 近三年被列入招标人或国机集团黑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1月23日,每日
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购买招标文件。
广水卷烟厂原联合工房改造项目物流设备采购及集成招标人为 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资金来源)建设单位(或称业主)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水卷烟厂自筹,招标人的资金来自广水卷烟厂原联合工房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合同收入,出资比例为 100% 。该标段/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水卷烟厂原联合工房改造项目(项目名称)物流设备采购及集成(标段/包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广水卷烟厂原联合工房改造项目
标段名称:物流设备采购及集成
项目批准文号:鄂烟工【2020】130 号
标段/包采购内容:用于烟用材料、叶片精选原、辅料及成品出入库3层4出口托盘垂直提升机、输送机、在线称重辊道输送机、地埋式RFID等物流设备购置及集成工程,具体招标内容包括上述设备的供货、运输(含装卸)、仓储、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免费质保维修、与货物有关的运输保险及其伴随服务,通过相关部门验收等。具体要求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招标要求。
设备交货地点:广水卷烟厂改造项目施工现场(到货后招标人指定具体地点)
计划竣工日期:2024-05-25
安全生产管理要求:无重伤及以上事故、无火灾事
文明施工管理要求:无环境污染事故、符合广水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要求
三方技术及服务协议要求:中标人需与建设单位、招标人共同签订三方技术及服务协议,明确各方的质量管理、技术支持、培训、配件、缺陷责任期及质量保修期维保服务责任等有关内容
采购设备技术要求:设备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设计制造验收标准,安装质量一次性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其它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招标要求。
其他要求:中标后7天内提供土建、电气、弱电等相关全套需求资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投标文件中装订复印件加盖鲜章);或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组织和实施本次招标范围内全部服务内容的合法企业。
3.2 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物流行业,有物流设备解决方案设计、供货、制造、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的相关类别的供货业绩(含托盘提升机等)。(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鲜章,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 若投标人是代理商,应取得投标设备制造商的项目授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应有相应品牌标识名牌),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5 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 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6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不得为亏损企业。
3.7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投标人信用良好的证明,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8 近三年被列入招标人或国机集团黑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1月23日,每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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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韩晓
手机:1369366145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hanxiao@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61006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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