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卫电动车及垃圾桶配件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ZJCXZJJ2024-001
3.采购内容:电动收集车40辆,垃圾桶配件150套。
4.预算金额:20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供应商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和社会保障资金(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应用 A4 规格纸编制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 在竞价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递交至招标人。
三、招标方式、竞价时间、地点和具体参与方式:
1.请于2024年01月19日16时00分至2024年01月22日16时00分(请登录)报名。
1.项目名称: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卫电动车及垃圾桶配件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ZJCXZJJ2024-001
3.采购内容:电动收集车40辆,垃圾桶配件150套。
4.预算金额:20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供应商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和社会保障资金(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应用 A4 规格纸编制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 在竞价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递交至招标人。
三、招标方式、竞价时间、地点和具体参与方式:
1.请于2024年01月19日16时00分至2024年01月22日16时00分(请登录)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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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孟娜
手机:135225508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memgna@dlzb.com
电话:010-53658203
QQ:192125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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