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项目名称:2023年度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 保护和修复工程(下游盘锦段)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报告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83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83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2023年度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下游盘锦段)实施区域单元总面积1242.86km2,生态保护修复面积3.85km2,实施区域包含兴隆台区、大洼区、双台子区、盘山县,涉及辽河口湿地生态恢复单元和辽河口水环境生态修复单元两个生态保护修复单元及生态保护修复物联网与“天地空”一体化监测工程,包括3项重点工程、5个子项目及1个监测项目,共计9个工程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标准: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HJ397-2007;
(2)《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2020.12.13;
(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2000);
(4)《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J494-2009);
(5)《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1-2019);
三、质量要求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对2023年度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下游盘锦段)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形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等要求:合格。
四、进度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
五、验收要求
完成环保竣工验收报告编写,并取得专家意见。
六、付款要求
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后一次性付清。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2)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且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记录近三年内有犯罪、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记录近三年内有犯罪、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6)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以合同签订为准)独立承担3个与本项目类似环保竣工验收报告编制服务业绩。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9日 至 2024年01月26日,每天
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83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83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2023年度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下游盘锦段)实施区域单元总面积1242.86km2,生态保护修复面积3.85km2,实施区域包含兴隆台区、大洼区、双台子区、盘山县,涉及辽河口湿地生态恢复单元和辽河口水环境生态修复单元两个生态保护修复单元及生态保护修复物联网与“天地空”一体化监测工程,包括3项重点工程、5个子项目及1个监测项目,共计9个工程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主要工作内容
技术标准: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HJ397-2007;
(2)《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2020.12.13;
(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2000);
(4)《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J494-2009);
(5)《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1-2019);
三、质量要求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对2023年度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下游盘锦段)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形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等要求:合格。
四、进度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
五、验收要求
完成环保竣工验收报告编写,并取得专家意见。
六、付款要求
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后一次性付清。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2)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且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记录近三年内有犯罪、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记录近三年内有犯罪、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6)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以合同签订为准)独立承担3个与本项目类似环保竣工验收报告编制服务业绩。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9日 至 2024年01月26日,每天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iaomin@dlzb.com
电话:010-88716602
QQ:1571675411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iaomin@dlzb.com
电话:010-88716602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