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P520423202400009L
项目名称: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执法执勤车辆维修(二次)
项目序列号:ZFCG202401024
预算金额(元):60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600000.00元
采购需求:执法执勤车辆维修
标项1
标项名称: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执法执勤车辆维修(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执法执勤车辆维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1+2年,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资格条件:①《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本采购文件第五章格式七)。②投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③持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④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投标的,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代表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⑤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23年4月至今任一月的财务报表(距开标前三个月内成立的公司可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⑥提供2023年4月至今任一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一份(依法纳税凭证或由企业所在地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距开标前三个月内成立的新公司或零申报的企业提供申报材料);⑦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承诺书;备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根据安市财采〔2023〕3 号规定,供应商投标时提供“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的,则无需提交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待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人提交以上③-⑦项资料进行核验(供应商应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供应商虚假信用承诺,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进行处罚。2.投标人须将①②项通过投标工具在资格核验模块上传,开标现场由采购人及监督通过系统在线核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22日00时00分至 2024年01月29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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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恒
手机:132602304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heng@dlzb.com
电话:010-53658972
QQ:313100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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