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jzb-wdd-12 项目名称:河西区2024-2025年海绵城市实施方案编制及自评估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6.0万元 最高限价:56.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完成(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46 号),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4)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5)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清单(最新期);(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2)供应商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3)供应商须提供2022 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供应商须提供 2023 年 1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记录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缴纳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由税务机关出具的免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由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9日到 2024年01月26日,每天
09: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56 | 56 |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 (1)编制2024-2025年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及自评估报告编制河西区海绵城市建设2年实施方案和各年度海绵城市建设自评估报告,推动全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系统开展。(2)协助海绵日常工作的开展包括完善河西区海绵城市建设体制机制建设,对河西区海绵办开展工作时在体制机制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指导与梳理。协助海绵工作宣贯与培训及对河西区海绵办开展的其它日常和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3)协助河西区海绵城市建设的全区推动协助海绵项目的开展,指导海绵城市理念落地,配合完善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控制度,协助区海绵办进一步完善海绵城市“两证一书”、“施工图审查”等规划建设管控制度,协助有效落实海绵城市竣工验收要求。(4)2024-2025年海绵工作推进协助完成2024-2025年度建成区面积达标,配合2024-2025年度海绵城市考核,协助形成海绵城市建设典型片区,总结本地海绵城市建设经验。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46 号),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4)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5)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清单(最新期);(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2)供应商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3)供应商须提供2022 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供应商须提供 2023 年 1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记录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缴纳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由税务机关出具的免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由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9日到 2024年01月26日,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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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超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chao@dlzb.com
电话:010-61396434
QQ:1600977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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