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寿县2023年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项目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灵寿县行政审批局以灵审批投资1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灵寿县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灵寿县2023年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项目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2.1建设地点:灵寿县陈庄镇、慈峪镇、南燕川乡、谭庄乡、岔头镇,五个乡镇 20个村。2.2质量标准: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规范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5计划工期:9个月,其中勘察设计期限为30日历天2.6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勘查、设计、施工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达到合同约定及相关验收标准。
2.2招标范围:建设规模:本项目涉及 33 个图斑,图斑总面积1038.76亩,修复治理面积 76.18 公顷,残渣清运1338 万立方米,边坡整形开挖 257.26 万立方米,截排水沟 10325.05 米浆砌石挡墙 109.91立方米,标识工程包含(警示牌 400 块,标志牌宣传栏 33 套),地质安全监测点 100 个,植树工程包含(挖树坑81671个,裁乔木 81671 株,植草(撒播)233600 平方米,采购苗木刺槐(带土球)40806 株,侧柏(带土球)40865 株,草籽1868.80kg,养护(乔木)81671株,养护(草地)233600平方米 。建设内容:本项目矿山地质灾害防治面积共计743086.11㎡(约1114.63亩),该项目主要工作包括地质灾害残渣清运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残渣清运工程包括:清理泥石流物源、清理危岩体;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包括:边坡整形开挖石方、截排水沟、浆砌石挡墙、标识工程、工程地质安全监测点、被动防护网、植树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①勘察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地质灾害防治(或治理)工程勘查乙级及以上资质;②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地质灾害防治(或治理)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③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地质灾害防治(或治理)工程施工乙级资质或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及资格证明。3.2未被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3.3拟投入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同施工负责人)需具备矿业工程或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勘查、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水文工程或地质工程或环境工程专业高级职称;3.4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3.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成员最多为3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2)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3.7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19 00:00至2024-01-25 23:59(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本招标项目灵寿县2023年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项目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灵寿县行政审批局以灵审批投资1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灵寿县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灵寿县2023年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项目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2.1建设地点:灵寿县陈庄镇、慈峪镇、南燕川乡、谭庄乡、岔头镇,五个乡镇 20个村。2.2质量标准: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规范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5计划工期:9个月,其中勘察设计期限为30日历天2.6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勘查、设计、施工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达到合同约定及相关验收标准。
2.2招标范围:建设规模:本项目涉及 33 个图斑,图斑总面积1038.76亩,修复治理面积 76.18 公顷,残渣清运1338 万立方米,边坡整形开挖 257.26 万立方米,截排水沟 10325.05 米浆砌石挡墙 109.91立方米,标识工程包含(警示牌 400 块,标志牌宣传栏 33 套),地质安全监测点 100 个,植树工程包含(挖树坑81671个,裁乔木 81671 株,植草(撒播)233600 平方米,采购苗木刺槐(带土球)40806 株,侧柏(带土球)40865 株,草籽1868.80kg,养护(乔木)81671株,养护(草地)233600平方米 。建设内容:本项目矿山地质灾害防治面积共计743086.11㎡(约1114.63亩),该项目主要工作包括地质灾害残渣清运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残渣清运工程包括:清理泥石流物源、清理危岩体;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包括:边坡整形开挖石方、截排水沟、浆砌石挡墙、标识工程、工程地质安全监测点、被动防护网、植树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①勘察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地质灾害防治(或治理)工程勘查乙级及以上资质;②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地质灾害防治(或治理)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③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地质灾害防治(或治理)工程施工乙级资质或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及资格证明。3.2未被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3.3拟投入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同施工负责人)需具备矿业工程或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勘查、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水文工程或地质工程或环境工程专业高级职称;3.4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3.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成员最多为3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2)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3.7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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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19 00:00至2024-01-25 23:59(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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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微
手机:13661206674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yangwei@dlzb.com
电话:010-53341358
QQ:201052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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