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全椒县局四楼云及IDC机房配套电梯建设项目,采购估计金额29.90万元人民币(含税)。
1.2 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 主要包括全椒县局四楼云及IDC机房配套电梯釆购及安装、电梯基础开挖及保养、钢结构生产及拼装、井道幕墙安装等。
1.2.2实施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具体实施地点以比选人要求为准。
1.2.3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工并交付使用。
1.2.4工程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及中国电信的各项规范要求。
1.2.5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6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1.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2.8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2.9本项目中选人数量为1个。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01695 乘客电梯设备”。
(请登录)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29.9万元人民币(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
(2)参选人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参选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相关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制造商须出具原厂商声明函。
②参选人是代理商的,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厂商必须取得相关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且须同时附上制造厂商营业执照扫描件。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原厂商)为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函,授权函内容需明确所代理产品的授权范围包含但不限于销售、安装、维护等内容(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本项目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参选,否则无效。
(3)参选人须具备自2020年7月1日起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止的同类项目(电梯销售或安装类)业绩,且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20万元(含税)。
注:所有业绩证明材料都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原件备查,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甲乙方信息、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双方盖章,时效以合同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为准;如为框架协议,同时还须提供对应订单(结算单),订单(结算单)须体现与框架协议的对应关系、采购内容、订单(结算单)金额、甲乙方信息、日期、买方盖章,时效及金额以订单(结算单)为准。
(4)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提供廉洁参选承诺。
(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6)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1月25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1月25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1月25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1月19日08时00分至2024年01月2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全椒县局四楼云及IDC机房配套电梯建设项目,采购估计金额29.90万元人民币(含税)。
1.2 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 主要包括全椒县局四楼云及IDC机房配套电梯釆购及安装、电梯基础开挖及保养、钢结构生产及拼装、井道幕墙安装等。
1.2.2实施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具体实施地点以比选人要求为准。
1.2.3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工并交付使用。
1.2.4工程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及中国电信的各项规范要求。
1.2.5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6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1.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2.8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2.9本项目中选人数量为1个。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01695 乘客电梯设备”。
(请登录)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29.9万元人民币(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
(2)参选人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参选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相关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制造商须出具原厂商声明函。
②参选人是代理商的,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厂商必须取得相关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且须同时附上制造厂商营业执照扫描件。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原厂商)为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函,授权函内容需明确所代理产品的授权范围包含但不限于销售、安装、维护等内容(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本项目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参选,否则无效。
(3)参选人须具备自2020年7月1日起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止的同类项目(电梯销售或安装类)业绩,且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20万元(含税)。
注:所有业绩证明材料都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原件备查,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甲乙方信息、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双方盖章,时效以合同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为准;如为框架协议,同时还须提供对应订单(结算单),订单(结算单)须体现与框架协议的对应关系、采购内容、订单(结算单)金额、甲乙方信息、日期、买方盖章,时效及金额以订单(结算单)为准。
(4)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提供廉洁参选承诺。
(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6)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1月25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1月25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1月25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1月19日08时00分至2024年01月2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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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孟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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