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竞谈条件
1.1中铁二十四局集团蓬安县城区污水治理工程项目三标段项目经理部己由蓬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蓬安发〔2021〕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蓬安县水利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混凝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竞谈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
相如大道至火车站片区,建设市政管网约 25.3km、道路 恢复面积约 7.5 万平米、木桥河排污口整治项目、清溪河污水截流工程、凤凰新 城截污干管和其他市政配套工程。 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项目整体 移交,项目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
2.2竞谈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竞谈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竞谈公告附件1《竞谈物资包件清单》,本次竞谈一包一投。
2.2.2 竞谈方式:竞争性谈判。
3.竞谈依据
3.1本次竞谈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竞谈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竞谈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HNT-001包件
(1)经营范围: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公开竞争性谈判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符合混凝土料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其合法代理商(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评价为黄、黑的供应商及在最新一期《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诚信当事人名单》中的供应商。
(2)生产能力:生产商必须满足项目部最大供货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资金财务状况良好,混凝土3%增值税专用发票。
(4)质量保证能力:各项质量指标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及相关技术要求及设计要求。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两年及以上良好的销售业绩, 提供近两年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要求:①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②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 3 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③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④本次招标不接受已被招标人或其上级单位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的投标人;⑤不接受被列入2023年度中铁二十四局《不诚信当事人名单》及其上级单位列入《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禁止合作名单中的报价人;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不存在铁路、公路、市政等所有建设领域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须提供不同项目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资料至少三份。
(7)其他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须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5. 竞谈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4日08:00分。
1.1中铁二十四局集团蓬安县城区污水治理工程项目三标段项目经理部己由蓬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蓬安发〔2021〕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蓬安县水利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混凝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竞谈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
相如大道至火车站片区,建设市政管网约 25.3km、道路 恢复面积约 7.5 万平米、木桥河排污口整治项目、清溪河污水截流工程、凤凰新 城截污干管和其他市政配套工程。 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项目整体 移交,项目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
2.2竞谈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竞谈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竞谈公告附件1《竞谈物资包件清单》,本次竞谈一包一投。
2.2.2 竞谈方式:竞争性谈判。
3.竞谈依据
3.1本次竞谈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竞谈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竞谈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HNT-001包件
(1)经营范围: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公开竞争性谈判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符合混凝土料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其合法代理商(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评价为黄、黑的供应商及在最新一期《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诚信当事人名单》中的供应商。
(2)生产能力:生产商必须满足项目部最大供货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资金财务状况良好,混凝土3%增值税专用发票。
(4)质量保证能力:各项质量指标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及相关技术要求及设计要求。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两年及以上良好的销售业绩, 提供近两年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要求:①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②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 3 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③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④本次招标不接受已被招标人或其上级单位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的投标人;⑤不接受被列入2023年度中铁二十四局《不诚信当事人名单》及其上级单位列入《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禁止合作名单中的报价人;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不存在铁路、公路、市政等所有建设领域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须提供不同项目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资料至少三份。
(7)其他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须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5. 竞谈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4日08: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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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iaomin@dlzb.com
电话:010-88716602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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