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尤溪县联合镇吉木溪流域水质提升项目已由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环保厅以闽财建〔2018)5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尤溪县联合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尤溪县联合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县内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尤溪县联合镇;
2.2工程规模:工程建安费约192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清淤及拦水坝,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为依据;
2.4最高控制价:1926662元(含暂列金56116元);
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6工期要求:总工期6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伍仟圆整(¥35000.00元)元;提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形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3.5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3.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18日08:00:00至2024年1月28日18时00分00(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5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月29日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尤溪县联合镇吉木溪流域水质提升项目已由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环保厅以闽财建〔2018)5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尤溪县联合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尤溪县联合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县内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尤溪县联合镇;
2.2工程规模:工程建安费约192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清淤及拦水坝,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为依据;
2.4最高控制价:1926662元(含暂列金56116元);
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6工期要求:总工期6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伍仟圆整(¥35000.00元)元;提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形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3.5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3.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18日08:00:00至2024年1月28日18时00分00(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5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月29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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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孟娜
手机:135225508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memgna@dlzb.com
电话:010-53658203
QQ:192125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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