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扬州市2024年度市区经营性用地供地勘界调查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委托就扬州市2024年度市区经营性用地供地勘界调查服务采购(JSHCZC-2023065)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扬州市2024年度市区经营性用地供地勘界调查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HCZC-2023065
2.项目名称:扬州市2024年度市区经营性用地供地勘界调查服务采购
3.预算金额:120万元(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220元/亩,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做无效响应处理。)
本项目共分两个包,按区域划分,包一为广陵区(不含沙头、李典、头桥3个乡镇)、瘦西湖景区及开发区2024年度经营性用地供地勘界调查,预算金额为60万元;包二为邗江区、生态科技新城及广陵区(沙头、李典、头桥3个乡镇)2024年度经营性用地供地勘界调查,预算金额为60万元。
本项目共有两个包,供应商可以兼投,也可以只选择其中一个包,按照开标顺序不可以兼中,开标顺序为先开包一再开包二。
4.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专业范围须包括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原件扫描上传)。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后仍可下载采购文件,但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受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委托就扬州市2024年度市区经营性用地供地勘界调查服务采购(JSHCZC-2023065)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扬州市2024年度市区经营性用地供地勘界调查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HCZC-2023065
2.项目名称:扬州市2024年度市区经营性用地供地勘界调查服务采购
3.预算金额:120万元(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220元/亩,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做无效响应处理。)
本项目共分两个包,按区域划分,包一为广陵区(不含沙头、李典、头桥3个乡镇)、瘦西湖景区及开发区2024年度经营性用地供地勘界调查,预算金额为60万元;包二为邗江区、生态科技新城及广陵区(沙头、李典、头桥3个乡镇)2024年度经营性用地供地勘界调查,预算金额为60万元。
本项目共有两个包,供应商可以兼投,也可以只选择其中一个包,按照开标顺序不可以兼中,开标顺序为先开包一再开包二。
4.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专业范围须包括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原件扫描上传)。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后仍可下载采购文件,但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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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凯
手机:1366110461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kai@dlzb.com
电话:010-53658213
QQ:163460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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