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兴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双芮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已由泰兴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泰兴市新源农产品加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泰兴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双芮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泰行审批3019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泰兴市新源农产品加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泰兴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新竹路南侧、芮丰路西侧
(2)工程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20000平方米,项目估算总投资56000万元,暂定工程费48000万元。
2.2招标范围: 泰兴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双芮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实施阶段设计服务等内容。
2.3设计费最高限价为: 98万元
2.4付款方式及设计补偿费
(1)本项目的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价的10%,施工图审查合格付合同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设计人应在发包人每次付款前开具正式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
(2)设计补偿费:无补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建筑行业乙级]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 。
投标人为拟派设计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投标截止日本月或上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4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 / 为准。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24年 1 月 19 日至2024年 1 月 25 日,每日
8:30 至11:30 ,下午14:00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泰兴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双芮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已由泰兴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泰兴市新源农产品加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泰兴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双芮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泰行审批3019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泰兴市新源农产品加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泰兴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新竹路南侧、芮丰路西侧
(2)工程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20000平方米,项目估算总投资56000万元,暂定工程费48000万元。
2.2招标范围: 泰兴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双芮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实施阶段设计服务等内容。
2.3设计费最高限价为: 98万元
2.4付款方式及设计补偿费
(1)本项目的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价的10%,施工图审查合格付合同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设计人应在发包人每次付款前开具正式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
(2)设计补偿费:无补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建筑行业乙级]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 。
投标人为拟派设计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投标截止日本月或上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4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 / 为准。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24年 1 月 19 日至2024年 1 月 25 日,每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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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iaomin@dlzb.com
电话:010-88716602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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