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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区西北居住片区XACR-2023-009地块金茂雄安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配套住宅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17    项目收藏    下载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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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启动区西北居住片区XACR-2023-009地块金茂雄安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配套住宅项目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 以《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启动区西北居住片区XACR-2023-009地块金茂雄安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配套住宅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3〕68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关于启动区西北居住片区XACR-2023-009地块金茂雄安疏解住宅项目核准的批复》雄安核准〔2023〕0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雄安金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雄安金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启动区西北居住片区XACR-2023-009地块金茂雄安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配套住宅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的建设地点:雄安新区启动区西北居住片区。
2.2本项目的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13.79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0.52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商业配套、配套服务设施等,地下建筑面积约3.27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人防、车位、设备用房等;配建城市道路用地面积13593平方米。
本项目合同估算价450万元。
2.3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服务期限自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进驻工地现场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政府部门正式备案,计划监理服务期限为 24个月。(此期限为乙方在工程实施阶段进行服务的期限,并非指乙方在竣工结算期、保修期进行服务的期限。此约定并不免除乙方在竣工结算期、保修期的义务。)保修期为建设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且向小业主首批次交付之日起计两年;
具体监理服务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监理工作内容依据国家及有关建设监理文件规定,全面完成投标范围内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配套的施工监理任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程:异地样板间及现场实体样板间工程、土方及临时工程、建筑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园区市政、园林配套工程、红线外在代征道路上的市政管线及道路工程的引入及周边整修、项目用地范围内建设单位委托投资建设的其它所有配套工程。其中各分包专业工程均纳入监理管理范围。
监理单位对图纸进行交底、设计变更及施工签证管理、施工阶段至保修阶段的质量监督、进度控制、HSE、甲供及乙供材料管理、档案资料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现场等进行监督管理;并参与本项目工程的竣工结算。维护委托人的利益,控制索赔发生,协助委托人处理工程索赔纠纷;协助工程交付物业及小业主等移交工作。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本项目的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其他要求: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应满足下列①②项的要求之一: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单个合同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房屋建筑类工程监理业绩。
(3)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①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具备3年及以上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经验(以学历证书的签发时间为准),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②近两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交/竣工验收资料时间为准)具有一项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负责过的房屋建筑类工程监理业绩。
注:提供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需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中要求。若同一项目业绩同时满足企业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可重复使用。
(4)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元的投标人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5)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包括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招标人禁止其参加投标活动,本条是对上述招标公告信誉要求②项的修改);
v.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w.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x.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
y.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L项修改为本条);
z.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信誉要求⑤项修改为本条)。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7)其他要求:/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11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1 月31日 9 时2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静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05601
邮箱:lijing@dlzb.com
QQ:484924908

 

日期:2024-01-17 【编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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