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RYZB(2024)0101
项目名称:陈仓区拓石镇镇区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陈仓区拓石镇镇区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1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陈仓区拓石镇镇区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 号);(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185号);(3)《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90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51号); (5)《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48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68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141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3号);(9)《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10)《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9号);(11)《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7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陈仓区拓石镇镇区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并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中途不允许更换项目经理;(5)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由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2年度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二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1月至今已缴纳至少连续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6月至今已缴纳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9)供应商开具的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10)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当事人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1月18日至 2024年01月24日,每天
09:00:00至 12:00:00,下午 12:00:00至 17:00:00(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1月29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项目编号:DRYZB(2024)0101
项目名称:陈仓区拓石镇镇区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陈仓区拓石镇镇区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1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地基和基础工程 |
拓石镇镇区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100,000.00 |
- |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陈仓区拓石镇镇区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 号);(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185号);(3)《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90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51号); (5)《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48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68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141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3号);(9)《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10)《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9号);(11)《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7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陈仓区拓石镇镇区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并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中途不允许更换项目经理;(5)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由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2年度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二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1月至今已缴纳至少连续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6月至今已缴纳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9)供应商开具的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10)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当事人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1月18日至 2024年01月24日,每天
截止时间: 2024年01月29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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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微
手机:13661206674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yangwei@dlzb.com
电话:010-53341358
QQ:201052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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