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溪县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蓬溪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211-510921-99-01-101444】FGQB-0246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蓬溪闰禾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蓬溪闰禾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蓬溪县行政审批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211-510921-99-01-101444】FGQB-0246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蓬溪县普安街道、赤城镇、新会镇等20个乡镇。
2.2 建设规模:农村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包含:强弱电线路改造,农村电网改造,自来水供水系统建设,铺设污水管网,新建人行栈道,太阳能路灯等。农村居民住房条件改善包含:整治公路沿线违规搭建,村庄亮化工程等。
2.3 项目投资估算:约60998169.4205元。
2.4 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工期36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2.6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 联合体各方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5)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1月18 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2 月 07 日 09 时 30 分。
1.1本招标项目溪县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蓬溪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211-510921-99-01-101444】FGQB-0246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蓬溪闰禾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蓬溪闰禾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蓬溪县行政审批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211-510921-99-01-101444】FGQB-0246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蓬溪县普安街道、赤城镇、新会镇等20个乡镇。
2.2 建设规模:农村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包含:强弱电线路改造,农村电网改造,自来水供水系统建设,铺设污水管网,新建人行栈道,太阳能路灯等。农村居民住房条件改善包含:整治公路沿线违规搭建,村庄亮化工程等。
2.3 项目投资估算:约60998169.4205元。
2.4 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工期36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2.6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 联合体各方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5)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1月18 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2 月 07 日 09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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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孟娜
手机:135225508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memgna@dlzb.com
电话:010-53658203
QQ:192125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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