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财经学院南教5电梯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宁波财经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
计划工期:55日历天。收到排产通知后 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货到工地现场后 25日历天内完成安装并验收合格。
招标控制价:350000元
质量要求:一次性通过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具备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投标产品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其代理商,若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还须提供电梯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1)投标电梯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曳引式客梯B级及以上制造许可证或有有效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证书涵盖本次电梯制造内容(乘客电梯),并在有效期范围内;
(2)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电梯)C级及以上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修理,许可子项目含乘客电梯,载货电梯,并在有效期范围内,许可参数达到本项目要求)。安装单位非制造商的,必须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安装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须委派项目负责人一名。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投标货物制造商或唯一授权代理商,电梯安装单位仅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即电梯的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须出具电梯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如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或者代理商和制造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予以拒绝)。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开标结束后,招标代理人将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3.6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1 月 17 日至2024年 1 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2 月 6 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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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静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lijing@d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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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48492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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