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2.2、项目标段名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2024年雨污管道分流制改造工程项目设计
2.3、建设地点:海林市主城区人民大街(兴海路-西河路)、子荣街(莲花路-河西路)、和平街(莲花路-河西路)、雪原街(海丰路-河西路)、胜利街(西河路-河西路)、英雄街(西河路-河西路)、莲花路(新华街-西海街)、海丰路(子荣街-雪原街)、城西路(和平街-英雄街)、奋斗路(子荣街-胜利街)、新海路(子荣街-站前街)、富裕路(和平街-胜利街)、林海路(子荣街-站前街)、高强路(子荣街-胜利街)、幸福路(子荣街-站前街)、海烟路(北平街-河东路)、育新街(海烟路-城东路)、新华街(海烟路-城东路)、友谊街(海烟路-城东路)、朝阳街(海烟路-城东路)、英雄街(海烟路-城东路)、城东路(朝阳街-子荣街)。
2.4、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共改造雨、污管道 17363m,其中改造污水管线 13508m,改造雨水管线 3855m。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7、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30天内提交设计成果。
2.8、最高投标限价:168 万元
2.9、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0、安全目标:无人员伤亡,安全生产零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公用行业乙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任务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并提供近 3 个月(2023 年 10月—2023年 12 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不提供或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2020年-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资金实力,并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则以实际成立年限为准。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1 年 1月 1 日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4.2、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1 年 1 月 1 日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下载时间为 2024年0 1月 17日 20时 00 分至 2024 年 01 月 2 4 日 2 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2.3、建设地点:海林市主城区人民大街(兴海路-西河路)、子荣街(莲花路-河西路)、和平街(莲花路-河西路)、雪原街(海丰路-河西路)、胜利街(西河路-河西路)、英雄街(西河路-河西路)、莲花路(新华街-西海街)、海丰路(子荣街-雪原街)、城西路(和平街-英雄街)、奋斗路(子荣街-胜利街)、新海路(子荣街-站前街)、富裕路(和平街-胜利街)、林海路(子荣街-站前街)、高强路(子荣街-胜利街)、幸福路(子荣街-站前街)、海烟路(北平街-河东路)、育新街(海烟路-城东路)、新华街(海烟路-城东路)、友谊街(海烟路-城东路)、朝阳街(海烟路-城东路)、英雄街(海烟路-城东路)、城东路(朝阳街-子荣街)。
2.4、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共改造雨、污管道 17363m,其中改造污水管线 13508m,改造雨水管线 3855m。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7、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30天内提交设计成果。
2.8、最高投标限价:168 万元
2.9、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0、安全目标:无人员伤亡,安全生产零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公用行业乙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任务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并提供近 3 个月(2023 年 10月—2023年 12 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不提供或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2020年-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资金实力,并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则以实际成立年限为准。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1 年 1月 1 日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4.2、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1 年 1 月 1 日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下载时间为 2024年0 1月 17日 20时 00 分至 2024 年 01 月 2 4 日 2 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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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微
手机:13661206674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yangwei@dlzb.com
电话:010-53341358
QQ:201052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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