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 中央储备粮庐江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咨询及设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庐江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2312-340124-04-01-287350
1.4 招标人:中央储备粮庐江直属库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中央储备粮庐江直属库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中央投资补助和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 中央投资补助70%和企业自筹30%
1.8 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中央储备粮庐江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咨询及设计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FNBZ00098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FNBZ00098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
2.6 建设规模:建设浅圆仓9座、平房仓1座
2.7 项目投资估算:255.0万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60天(具体开始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15天。
(2)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共计45天(不含发包人报批时间、额外设计部分时间和施工配合部分时间)。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总图建设方案、资金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协助竣工图编制和施工过程配合等阶段服务,协助招标人完成与建设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协助招标人完成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的审核,并配合完成相关资料移交、协助并配合工程实施、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审计等相关服务。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2 合同估算价:255万元
2.13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意一项:①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资质。同时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不要求。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负责人(社保时间要求)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不要求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 不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 年 1 月 17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2 月 7 日 9 时 30 分。
1.1 项目名称: 中央储备粮庐江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咨询及设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庐江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2312-340124-04-01-287350
1.4 招标人:中央储备粮庐江直属库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中央储备粮庐江直属库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中央投资补助和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 中央投资补助70%和企业自筹30%
1.8 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中央储备粮庐江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咨询及设计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FNBZ00098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FNBZ00098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
2.6 建设规模:建设浅圆仓9座、平房仓1座
2.7 项目投资估算:255.0万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60天(具体开始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15天。
(2)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共计45天(不含发包人报批时间、额外设计部分时间和施工配合部分时间)。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总图建设方案、资金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协助竣工图编制和施工过程配合等阶段服务,协助招标人完成与建设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协助招标人完成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的审核,并配合完成相关资料移交、协助并配合工程实施、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审计等相关服务。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2 合同估算价:255万元
2.13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意一项:①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资质。同时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不要求。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负责人(社保时间要求)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不要求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 不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 年 1 月 17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2 月 7 日 9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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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孟娜
手机:135225508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mengna@dlzb.com
电话:010-53658203
QQ:192125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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