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锦江能源站段河道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已由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以成高发规审【2021】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成高发规审【2021】20号、成高发改审【2023】2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高新区南部园区。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锦江能源站段河道整治工程,包括锦江能源站段河道整治工程中土石方工程、上游段河堤工程、下游段河堤工程、桩板墙段河堤工程、围堰工程、总平及绿化工程、管线保护工程等。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锦江能源站段河道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及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招标清单。
2.5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为:
(1)设计资质:
同时具有①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②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城市防洪或河道整治)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
同时具有①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②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设计施工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施工单位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3.1.5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业绩要求:至少具有1个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已完成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年限、规模不限);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可以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承担市政设计业务且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单位人员);
拟派施工负责人: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1.6财务要求:
无财务要求;
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
(1)设计资质单位:
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项目投资额不少于3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中承担市政设计业务且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提供);
(2)施工资质单位:
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中牵头单位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4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4入围条件:投标人须根据《成都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管理实施办法》取得相应类别(本项目类别为:水利类-设计,市政-设计,水利类-施工,市政-施工)的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得分)评价结果;未取得的,其信用得分为0分。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得分)评价结果,以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开标当日(9时后)从成都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上获取的结果为准并自动关联到《投标情况公示表》。
3.5资质要求为单个资质的,投标人最终信用得分为:与资质要求对应的信用类别开标当日信用评价得分;资质要求为多个资质的,投标人最终信用得分为:与资质要求对应的信用类别开标当日信用评价得分中的最低分;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最终信用得分为:联合体成员在本项目中对应的信用类别(以联合体协议约定为准)开标当日信用评价得分中的最低分。开标当日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获取的联合体成员的信用类别,须与联合体协议约定一致;不一致的,联合体投标人的最终信用得分为0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16日起(请登录)下载招标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06日09时30分
1.1本招标项目锦江能源站段河道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已由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以成高发规审【2021】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成高发规审【2021】20号、成高发改审【2023】2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高新区南部园区。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锦江能源站段河道整治工程,包括锦江能源站段河道整治工程中土石方工程、上游段河堤工程、下游段河堤工程、桩板墙段河堤工程、围堰工程、总平及绿化工程、管线保护工程等。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锦江能源站段河道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及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招标清单。
2.5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为:
(1)设计资质:
同时具有①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②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城市防洪或河道整治)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
同时具有①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②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设计施工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施工单位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3.1.5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业绩要求:至少具有1个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已完成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年限、规模不限);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可以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承担市政设计业务且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单位人员);
拟派施工负责人: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1.6财务要求:
无财务要求;
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
(1)设计资质单位:
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项目投资额不少于3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中承担市政设计业务且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提供);
(2)施工资质单位:
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中牵头单位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4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4入围条件:投标人须根据《成都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管理实施办法》取得相应类别(本项目类别为:水利类-设计,市政-设计,水利类-施工,市政-施工)的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得分)评价结果;未取得的,其信用得分为0分。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得分)评价结果,以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开标当日(9时后)从成都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上获取的结果为准并自动关联到《投标情况公示表》。
3.5资质要求为单个资质的,投标人最终信用得分为:与资质要求对应的信用类别开标当日信用评价得分;资质要求为多个资质的,投标人最终信用得分为:与资质要求对应的信用类别开标当日信用评价得分中的最低分;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最终信用得分为:联合体成员在本项目中对应的信用类别(以联合体协议约定为准)开标当日信用评价得分中的最低分。开标当日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获取的联合体成员的信用类别,须与联合体协议约定一致;不一致的,联合体投标人的最终信用得分为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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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06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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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微
手机:13661206674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yangwei@dlzb.com
电话:010-53341358
QQ:201052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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