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材料研发中试环保生产基地项目已由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205-440111-17-01-2411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市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市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安装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新材料研发中试环保生产基地项目设备安装监理服务
2.1.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穗丰村储备地块(水均田路)。
2.1.3工程建设规模:项目用地约36428平方米,分期建设。建设涉及设备机电安装的主要内容为沥青产品生产线、预拌混凝土生产线和PC构件生产线的生产车间,总建筑面积约15275平方米。
2.1.4 工程投资额:项目生产设备的总投资约10000.00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监理范围:本项目生产设备机电的安装准备阶段、安装阶段、竣工结算阶段的全过程监理,以及协调代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供方等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结算支付、竣工审核等(具体以实际实施的监理范围为准)
2.2.3监理服务期:约18个月
2.2.4最高投标限价:88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机电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3.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管)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具有在香港公司注册证书及商业登记证。
③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投标登记以及获取招标文件
4.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2月7日(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费500元/套。
4.3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1月24日
09:3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新材料研发中试环保生产基地项目已由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205-440111-17-01-2411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市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市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安装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新材料研发中试环保生产基地项目设备安装监理服务
2.1.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穗丰村储备地块(水均田路)。
2.1.3工程建设规模:项目用地约36428平方米,分期建设。建设涉及设备机电安装的主要内容为沥青产品生产线、预拌混凝土生产线和PC构件生产线的生产车间,总建筑面积约15275平方米。
2.1.4 工程投资额:项目生产设备的总投资约10000.00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监理范围:本项目生产设备机电的安装准备阶段、安装阶段、竣工结算阶段的全过程监理,以及协调代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供方等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结算支付、竣工审核等(具体以实际实施的监理范围为准)
2.2.3监理服务期:约18个月
2.2.4最高投标限价:88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机电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3.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管)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具有在香港公司注册证书及商业登记证。
③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投标登记以及获取招标文件
4.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2月7日(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费500元/套。
4.3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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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韩晓
手机:1369366145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hanxiao@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61006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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