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新乡市市政设施事务中心新乡市中原路(新飞大道-胜利街)提升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76982704.36元;其中一标段(施工):38806858.39元,二标段(施工):37178975.97元,三标段(监理):996870.00元。
5.项目概况
5.1.建设内容:新乡市市政设施事务中心新乡市市政设施事务中心新乡市中原路(新飞大道-胜利街)提升改造项目东起新飞大道,西至胜利街,全长约2539.08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红线26米,本项目内容包含道路、污水、雨水、照明、电力管沟、交通等工程。
5.2.招标范围:一、二标段:本项目施工各标段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补充答疑包含的所有内容;三标段: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的监理。
5.3.工程建设地点:新乡市中原路(新飞大道-胜利街)
5.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5.标段划分:3个标段
备注:本项目共三个标段,1、2标段为施工标,施工标段投标人可对本项目1、2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投标人同时在两个施工标段中排名第一,则投标人只能选择标段顺序在前的一个标段中标;3标段为监理标,
5.6.工期要求:一标段、二标段:100日历天,三标段:随施工工期及工程保修期。
5.7.质量要求:一标段:合格。二标段:合格;三标段: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规范及技术标准;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三标段(监理)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政策。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同时又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标、二标段: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标段: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3.项目负责人要求:
一、二标段: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报名前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中标后项目经理不得变动。如在报名之日前存在在建项目但已经履行变更手续的,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变更手续证明,否则无效),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开标前最近6个月非退休人员的社保证明;
三标段:拟派项目总监须为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开标前最近6个月非退休人员的社保证明。
2.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果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需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2.5.其他要求: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非退休人员,需提供开标前最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2.6.信誉要求: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时间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1月17日08:30至2024年01月23日18:00止(北京时间,下同)。
四、投标截止时间 1.时间:2024年02月06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新乡市市政设施事务中心新乡市中原路(新飞大道-胜利街)提升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76982704.36元;其中一标段(施工):38806858.39元,二标段(施工):37178975.97元,三标段(监理):996870.00元。
5.项目概况
5.1.建设内容:新乡市市政设施事务中心新乡市市政设施事务中心新乡市中原路(新飞大道-胜利街)提升改造项目东起新飞大道,西至胜利街,全长约2539.08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红线26米,本项目内容包含道路、污水、雨水、照明、电力管沟、交通等工程。
5.2.招标范围:一、二标段:本项目施工各标段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补充答疑包含的所有内容;三标段: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的监理。
5.3.工程建设地点:新乡市中原路(新飞大道-胜利街)
5.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5.标段划分:3个标段
备注:本项目共三个标段,1、2标段为施工标,施工标段投标人可对本项目1、2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投标人同时在两个施工标段中排名第一,则投标人只能选择标段顺序在前的一个标段中标;3标段为监理标,
5.6.工期要求:一标段、二标段:100日历天,三标段:随施工工期及工程保修期。
5.7.质量要求:一标段:合格。二标段:合格;三标段: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规范及技术标准;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三标段(监理)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政策。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同时又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标、二标段: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标段: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3.项目负责人要求:
一、二标段: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报名前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中标后项目经理不得变动。如在报名之日前存在在建项目但已经履行变更手续的,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变更手续证明,否则无效),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开标前最近6个月非退休人员的社保证明;
三标段:拟派项目总监须为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开标前最近6个月非退休人员的社保证明。
2.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果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需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2.5.其他要求: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非退休人员,需提供开标前最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2.6.信誉要求: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时间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1月17日08:30至2024年01月23日18:00止(北京时间,下同)。
四、投标截止时间 1.时间:2024年02月06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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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静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lijing@dlzb.com
电话:010-53605601
QQ:48492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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