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顺平县地质灾害治理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顺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顺发改字【2023】2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顺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及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顺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顺平县地质灾害治理项目EPC总承包2、项目建设地点:顺平县河口乡、大悲乡、安阳乡、台鱼乡、神南镇。3、计划工期:12个月;4、质量标准:勘察、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有关(现行)技术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工作,包括本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并配合招标人完成工程验收、结算审计等相关手续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①勘察资质: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勘查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勘查能力;②设计资质:具备地质灾害防治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③施工资质: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有一项与本工程相类似的业绩。业绩应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及竣工验收证明文件。①同类型业绩(与本工程相类似的工程)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或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类似业绩;②同类型业绩(与本工程相类似的工程)年份要求:2020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中签订日期为准);③同类型业绩(与本工程相类似的工程)应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及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则不予认可
3.1.3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2023年新成立的企业需要提供其基本户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4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和税收违法黑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核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17 09:00至2024-01-23 17:00(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顺平县地质灾害治理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顺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顺发改字【2023】2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顺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及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顺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顺平县地质灾害治理项目EPC总承包2、项目建设地点:顺平县河口乡、大悲乡、安阳乡、台鱼乡、神南镇。3、计划工期:12个月;4、质量标准:勘察、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有关(现行)技术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工作,包括本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并配合招标人完成工程验收、结算审计等相关手续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①勘察资质: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勘查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勘查能力;②设计资质:具备地质灾害防治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③施工资质: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有一项与本工程相类似的业绩。业绩应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及竣工验收证明文件。①同类型业绩(与本工程相类似的工程)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或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类似业绩;②同类型业绩(与本工程相类似的工程)年份要求:2020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中签订日期为准);③同类型业绩(与本工程相类似的工程)应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及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则不予认可
3.1.3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2023年新成立的企业需要提供其基本户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4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和税收违法黑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核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17 09:00至2024-01-23 17:00(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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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凯
手机:1366110461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kai@dlzb.com
电话:010-53658213
QQ:163460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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