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潢财公开招标-2023-53 | |||||||||||
2、项目名称:潢川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3,578,754.74元 | |||||||||||
最高限价:3578754.74元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范围:潢川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5.2、服务地点:潢川县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项目属性:服务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 5.6、标段划分:1个标段 5.7、评标方式:全流程电子化评标方式 |
|||||||||||
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 1至 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 12 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 1 至 3 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 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125 号)规定,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 用中国”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任何一个名单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 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间点: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信用证据 留存的具体方式:由供应商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响应文件内;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3.4 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服务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 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4年01月16日 至 2024年01月22日,每天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徐煜
手机:1352085886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uyu@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84703670
手机:1352085886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uyu@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84703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