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2024年新增中央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一标段重发公告第1次)
一、招标条件:
河东区2024年新增中央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决定对该工程设计、代建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设计、代建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项目建设任务为1万亩,主要建设内容为耕地质量提升、新建水渠、桥涵、渠道清淤、田间道路等用以提高耕地质量、提高农业生产条件。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一标段:设计;二标段:代建。本次重发公告仅限一标段进行重新招标。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工期:设计: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完成;代建:跟随整个项目周期。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行业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6、最高控制价:一标段设计:34.74万元;二标段代建:23.16万元,各投标单位投标时必须在控制价以内报价,有分(单)项招标控制价的,也必须在各分(单)项招标控制价以内报价,否则作废标(无效标)处理。
三、资质要求:
1、一标段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一标段项目负责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建筑师二级及以上资质;二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水电工程)及以上资质。
4、投标申请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采用兼投不兼中的中标原则。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可参与投标报价评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布招标公告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1月17日至2024年01月23日,过时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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