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拍卖标的###市东丽区华亭里4#2-602房屋,该标的物所有人为郑永敬、张杰共同共有。1、该拍卖标的物:混合结构;幢号:4#2-602;房屋总层数6层,所在层数第6层,房屋证载建筑面积:********平方米;规划用途:居住;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土地权利性质:出让;登记日期:2011年1月6日。2、该房屋不动产权证号:110********9,110********7;评估价合计:********.33元。3、该房屋设定他项权利权利人: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天津分行;权利种类:抵押;抵押范围:********平方米;权利价值:人民币31万元;期限:2010年11月22日至2030年11月22日。4、物业费、取暖费具体情况以竞买人实际调查为准。起拍价:********.2元,保证金:4万元,增价幅度:4000元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不得参与竞买。但是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竞买人申请参与竞买应当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理人的个人行为。在司法拍卖房产成交后、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前,买受人应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供法院审核,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的,法院不予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根据###市高级人民法###市住房城乡建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津高法(2022)127号载明竞买人必须###市购房资格,并明确提示相应法律后果:1、竞买人参与竞拍前,应当###市购房资格有关政策文件的要求确认自身具备购房资格。2、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缴纳保证金后视为自愿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3、拍卖成交后、人民法院出具成交裁定书前,因买受###市不具备购房资格的,该次司法拍卖无效,买受人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4、竞买人明知自身不具备购房资格而参与竞拍,恶意竞价导致严重影响司法拍卖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5、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别提醒:竞买人需在竞买前自行到本标的物登记所在地的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房产当地的过户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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