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车险物损修复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07-07-04A-2023-D-E10566C02),招标人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内容:拟招标入库3家服务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物损市场化询价及兜底维修服务,具体以实际发生结算为准。项目内容主要为提供机动车保险事故三者财产损失市场化询价及维修服务,并保证其维修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于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报价、修复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建筑类:各类建筑物、钢结构、厂房、活动板房、房屋配套设施设备;
2)道路类:路基、偏破、公路、桥梁、高速路护栏、道路照明设施、限高杆、指示牌、交通指示灯、监控设备等;
3)园林类:园林绿化、雕塑、景观、隔离带绿化、行道树等;
4)电力、通讯类:电杆、变压器、电缆、光缆、配电设备等;
5)综合类:道路及建筑消防设施、监控设备、道闸、广告牌、玻璃门窗、家用家电、各类仪器等。
6)电瓶车类:两轮、三轮、老年代步车等。
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2.2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3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服务地点。
2.4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 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并年检合格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能提供优质的服务。
3.2具有订立并履行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3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选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提供承诺函)
3.6服务商法人及其股东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无不良合作记录,且非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家属及员工;由投标人供应商出具承诺书,如经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核实存在虚假承诺,将拒绝供应商参与采购人及下属机构的采购招标项目。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备选投标文件。
3.8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和要求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8日,
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车险物损修复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07-07-04A-2023-D-E10566C02),招标人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内容:拟招标入库3家服务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物损市场化询价及兜底维修服务,具体以实际发生结算为准。项目内容主要为提供机动车保险事故三者财产损失市场化询价及维修服务,并保证其维修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于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报价、修复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建筑类:各类建筑物、钢结构、厂房、活动板房、房屋配套设施设备;
2)道路类:路基、偏破、公路、桥梁、高速路护栏、道路照明设施、限高杆、指示牌、交通指示灯、监控设备等;
3)园林类:园林绿化、雕塑、景观、隔离带绿化、行道树等;
4)电力、通讯类:电杆、变压器、电缆、光缆、配电设备等;
5)综合类:道路及建筑消防设施、监控设备、道闸、广告牌、玻璃门窗、家用家电、各类仪器等。
6)电瓶车类:两轮、三轮、老年代步车等。
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2.2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3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服务地点。
2.4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 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并年检合格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能提供优质的服务。
3.2具有订立并履行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3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选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提供承诺函)
3.6服务商法人及其股东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无不良合作记录,且非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家属及员工;由投标人供应商出具承诺书,如经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核实存在虚假承诺,将拒绝供应商参与采购人及下属机构的采购招标项目。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备选投标文件。
3.8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和要求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8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凯
手机:1366110461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kai@dlzb.com
电话:010-53658213
QQ:163460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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