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孝义河治理工程(博野段)总体勘察设计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农经【2023】17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博野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 博野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孝义河治理工程(博野段)总体勘察设计2.2.2 建设地点:保定市博野县境内孝义河全段。2.1.3 建设规模及内容:主槽清淤16.03公里,拆除重建危桥7座,对邻村段、顶冲河岸及砂性土河岸进行防护等。工程建成后,孝义河博野段排涝标准达到10年一遇,保障沿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2招标范围:完成勘察设计一次性总体招标。主要内容包括工程勘察,初步设计阶段,招标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相关专项设计及影响项目前期审批的所有要件手续等与工程有关的所有工程设计和咨询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要求:①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②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团队成员均需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 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特别提醒: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工作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专业(含水利、水电、水利水电)高级(含) 以上技术职称并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或水利水电工程规划专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17 09:00至2024-01-23 17:00(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2-06 09:00:00
本招标项目孝义河治理工程(博野段)总体勘察设计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农经【2023】17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博野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 博野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孝义河治理工程(博野段)总体勘察设计2.2.2 建设地点:保定市博野县境内孝义河全段。2.1.3 建设规模及内容:主槽清淤16.03公里,拆除重建危桥7座,对邻村段、顶冲河岸及砂性土河岸进行防护等。工程建成后,孝义河博野段排涝标准达到10年一遇,保障沿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2招标范围:完成勘察设计一次性总体招标。主要内容包括工程勘察,初步设计阶段,招标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相关专项设计及影响项目前期审批的所有要件手续等与工程有关的所有工程设计和咨询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要求:①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②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团队成员均需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 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特别提醒: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工作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专业(含水利、水电、水利水电)高级(含) 以上技术职称并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或水利水电工程规划专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17 09:00至2024-01-23 17:00(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2-06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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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微
手机:13661206674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yangwei@dlzb.com
电话:010-53341358
QQ:201052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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