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ZB-BJ-2024001
项目名称:五丈原中心卫生院(岐山县第二医院)门诊综合楼改扩建项目门诊综合楼基坑支护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五丈原中心卫生院(岐山县第二医院)门诊综合楼改扩建项目门诊综合楼基坑支护施工):
合同包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192,826.36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五丈原中心卫生院(岐山县第二医院)门诊综合楼改扩建项目门诊综合楼基坑支护施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9)《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五丈原中心卫生院(岐山县第二医院)门诊综合楼改扩建项目门诊综合楼基坑支护施工)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2)供应商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3)投标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设备满足工程施工作业要求,需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中登记报备;(4)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且不允许变更项目经理;(5)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1年或2022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由其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6)供应商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一年至少六个月连续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供应商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一年至少六个月连续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提供具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设备、人员和技术等方面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说明及承诺; (10)供应商须在磋商时限内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公告期内);(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12)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或保函。(1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1月16日至 2024年01月23日,每天
08:00:00至 12:00:00,下午 12:00:00至 17:00:00(北京时间)
项目编号:ZCZB-BJ-2024001
项目名称:五丈原中心卫生院(岐山县第二医院)门诊综合楼改扩建项目门诊综合楼基坑支护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五丈原中心卫生院(岐山县第二医院)门诊综合楼改扩建项目门诊综合楼基坑支护施工):
合同包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192,826.36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专业施工 |
五丈原中心卫生院(岐山县第二医院)门诊综合楼改扩建项目门诊综合楼基坑支护施工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200,000.00 |
1,192,826.36 |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五丈原中心卫生院(岐山县第二医院)门诊综合楼改扩建项目门诊综合楼基坑支护施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9)《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五丈原中心卫生院(岐山县第二医院)门诊综合楼改扩建项目门诊综合楼基坑支护施工)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2)供应商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3)投标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设备满足工程施工作业要求,需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中登记报备;(4)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且不允许变更项目经理;(5)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1年或2022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由其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6)供应商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一年至少六个月连续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供应商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一年至少六个月连续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提供具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设备、人员和技术等方面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说明及承诺; (10)供应商须在磋商时限内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公告期内);(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12)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或保函。(1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1月16日至 2024年01月23日,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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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iaomin@dlzb.com
电话:010-88716602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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