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pdsylsbzb2023-04-05-04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眼科光学生物测量仪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000000元
最高限价:10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采购眼科光学生物测量仪一台;本项目包含所需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具体详细规格参数见招标文件);
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5.3交货期: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5.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5.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0月份(含)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3.2.供应商须为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
3.3.所投产品须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且在有效期内。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之规定,按执行日期之后发证的可不提供登记表,反之须提供;
3.4.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应提供追溯至所投产品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所投产品为国产产品的,不需提供授权书;
3.5.被授权人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须为本公司员工,提供 2023年8月份(含)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社会保险证明;(提供缴纳社保证明,采购人将保留查询资料真实性的权利,新成立公司自成立日起计算)
3.6.提供政府采购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7.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1.下载时间:2024 年 1 月 17 日至 2024 年 2 月 5 日,每天
00:00 至12:00,下午 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
1.项目编号:pdsylsbzb2023-04-05-04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眼科光学生物测量仪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000000元
最高限价:100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 (元) |
包最高限价 (元) |
1 | 【平公资采202482号】 | 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眼科光学生物测量仪采购 | 1000000 | 1000000 |
5.1采购内容:采购眼科光学生物测量仪一台;本项目包含所需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具体详细规格参数见招标文件);
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5.3交货期: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5.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5.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0月份(含)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3.2.供应商须为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
3.3.所投产品须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且在有效期内。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之规定,按执行日期之后发证的可不提供登记表,反之须提供;
3.4.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应提供追溯至所投产品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所投产品为国产产品的,不需提供授权书;
3.5.被授权人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须为本公司员工,提供 2023年8月份(含)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社会保险证明;(提供缴纳社保证明,采购人将保留查询资料真实性的权利,新成立公司自成立日起计算)
3.6.提供政府采购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7.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1.下载时间:2024 年 1 月 17 日至 2024 年 2 月 5 日,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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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孟娜
手机:135225508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memgna@dlzb.com
电话:010-53658203
QQ:192125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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