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井陉县冶河(一期)、(二期)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占地土地平整项目已由井陉县人民政府以《关于井陉县冶河(一期)、(二期)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占地土地平整项目立项的批复》-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井陉县微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井陉县微水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概况:井陉县冶河(一期)、(二期)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占地土地平整项目
2.1.2工程地点:井陉县微水镇南河头村、石圪垯村、长岗村、微水村、段庄村、罗庄村
2.1.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1.4质量标准:合格
2.1.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以评标期间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查询不到视为无问题);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1.4其他要求: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投标人须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财库【2020】46号规定,按所属行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③提供《投标人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16 00:00 至2024-01-2223:59(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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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微
手机:13661206674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yangwei@dlzb.com
电话:010-53341358
QQ:201052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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