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2、招标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为清江浦区分公司深圳东路支局、武墩支局、淮海北路支局和淮海南路支局邮政营业环节业务外包,预算金额为17.37万元(含税),服务期限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
本项目按照点位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4826.33元/月/个(含税费、管理费、提供服务人员的薪酬、社保、相关福利等所有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提供相关证明。(提供已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或承诺书)
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8)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供应商参加。
9)投标人在本项目服务区域内须有常驻机构,或承诺中标后15日内在服务区域内设置服务机构。(提供证明材料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5、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5.1、购买/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月17日-2024年1月21日,工作日
8:30至11:30,下午2:00-5:30;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本次采购内容为清江浦区分公司深圳东路支局、武墩支局、淮海北路支局和淮海南路支局邮政营业环节业务外包,预算金额为17.37万元(含税),服务期限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
本项目按照点位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4826.33元/月/个(含税费、管理费、提供服务人员的薪酬、社保、相关福利等所有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提供相关证明。(提供已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或承诺书)
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8)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供应商参加。
9)投标人在本项目服务区域内须有常驻机构,或承诺中标后15日内在服务区域内设置服务机构。(提供证明材料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5、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5.1、购买/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月17日-2024年1月21日,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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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孟娜
手机:135225508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mengna@dlzb.com
电话:010-53658203
QQ:192125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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