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招标条件 | ||||||||||||
巴图营子河(朝阳县段)治理工程设计已经由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水务局备案。招标人为朝阳县凌河保护区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巴图营子河(朝阳县段)治理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朝阳县与北票市交界至巴图营子河入河口 2.工程规模:工程任务:通过新建护岸工程,辅以河道平整工程及植物措施,减轻岸坎冲刷,改善行洪条件及生态环境。治理范围:朝阳县与北票市交界至巴图营子河入河口,治理长度26.59千米。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干流护岸13.783千米(左岸6.634千米,右岸7.149千米),新建支流回水段护岸0.957千米及植物措施;河道平整17.963千米;增设雷达式水位监测系统3套。防洪标准:治理段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护岸稳定性及抗冲刷能力满足10年一遇洪水标准。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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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 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出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信誉要求:3.1、被“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告禁止参与 投标的市场主体,禁止其在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投标。3.2、省内企业应在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外省企业应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3.3、凡被有关行政部门做出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被水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严重失信行为主体名单、被其他行政监督部门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市场主体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3.4、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其他要求:4.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四、投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5日 09时00分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4年01月16日至2024年0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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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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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wangkai@d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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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63460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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