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
项目概况 桐柏县城市管理局(桐柏县城市综合执法局)桐柏县淮北中心公园园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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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2024-01-4 | |||||||||||||||
2、项目名称:桐柏县城市管理局(桐柏县城市综合执法局)桐柏县淮北中心公园园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3,887,103.84元 | |||||||||||||||
最高限价:3887103.84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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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现状环形园路表层处理、环形园路面层加铺、园路两侧增设平缘石,现状排水沟清淤及修复(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5.2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或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5.3工期:60日历天; 5.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5.5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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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68号)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函; 3.4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供应商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提供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规范的信用报告); 3.5 供应商须作出“无行贿行为承诺”,并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 3.6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备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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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01月16日 至 2024年01月22日,每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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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孟娜
手机:135225508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memgna@dlzb.com
电话:010-53658203
QQ:192125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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