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服务期满后,若采购方对成交供应商服务满意且次年预算充足的前提下,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续签次数不超过两次。)
2、本项目预算金额:64.00万元人民币。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格资质和生产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报价。
3.2供应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 必须接到比选报价邀请,购买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
3.5 供应商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分包的报价活动。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
3.8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3.10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4、领取比选文件时间
时间:2024年1月15日起至2024年1月18日止,每天
9:00-11:00,下午13:00-17:00
售价:每包人民币500元(含电子版),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5、比选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19日
0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比选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2024年1月19日
09:30(北京时间)
2、本项目预算金额:64.00万元人民币。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格资质和生产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报价。
3.2供应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 必须接到比选报价邀请,购买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
3.5 供应商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分包的报价活动。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
3.8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3.10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4、领取比选文件时间
时间:2024年1月15日起至2024年1月18日止,每天
售价:每包人民币500元(含电子版),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5、比选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19日
6、比选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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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恒
手机:132602304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heng@dlzb.com
电话:010-53658972
QQ:313100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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