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HAZC-2024010002-002-HY
(二)项目名称:编制《淮阴区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规划》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
分包二:编制《淮阴区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规划》项目40万元。
(五)最高限价:分包二人民币:40万元;
(六)采购需求:编制《淮阴区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规划》项目,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
(七)项目服务期: 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协助完成编制《淮阴区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规划》服务工作。
(八)本项目(是 ?否)接受联合体竞争性磋商。
(九)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十)本项目共两个分包,供应商可同时投两个分包,也可同时中两个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3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0.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还须具备的以下条件:
1、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必须提供2023年11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由人社部门出具的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证明)(法人无需提供)】;
2、供应商应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专业须含城市轨道交通、其他(城市规划),服务内容须包含规划咨询(需提供网站截图和网址);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19日,每天
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项目编号:HAZC-2024010002-002-HY
(二)项目名称:编制《淮阴区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规划》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
分包二:编制《淮阴区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规划》项目40万元。
(五)最高限价:分包二人民币:40万元;
(六)采购需求:编制《淮阴区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规划》项目,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
(七)项目服务期: 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协助完成编制《淮阴区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规划》服务工作。
(八)本项目(是 ?否)接受联合体竞争性磋商。
(九)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十)本项目共两个分包,供应商可同时投两个分包,也可同时中两个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3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0.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还须具备的以下条件:
1、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必须提供2023年11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由人社部门出具的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证明)(法人无需提供)】;
2、供应商应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专业须含城市轨道交通、其他(城市规划),服务内容须包含规划咨询(需提供网站截图和网址);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19日,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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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静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lijing@dlzb.com
电话:010-53605601
QQ:48492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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